香港官方教育機構

教育局

香港教育政策的掌舵機構, 由幼園以至大學教育的路向方針, 也是由教育統籌局釐定, 並不時檢討和監察本港的教育政策和制度, 使其有效地運行.

 

教育署

本港教育政策的執行機構, 但只負責推行幼稚園, 小學及中學的教育政策, 包括為官立及資助學校分配學額, 提供特殊教育, 編訂課程, 監察教育質素, 但有關大學的學制和政策, 不在教署管轄範圍.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目前本港有八間獲承認的專上院校, 每年都獲得政府撥款資助發展, 而有關撥款和管理事宜, 便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負責, 並不時就發展本港高等教育及所需經費等問題提供意見.

 

職業訓練局

本港除了常規文法學校, 還有培訓各類職業人才的專科學校, 而職業訓練局是負責就全面的職業教育和訓練制度, 向政府提供意見及制定措施. 該局同時負責管理科技學院, 工業學院, 工業訓練中心及弱能人士技能訓練中心,也肩負執行《學徒制度度條例》.

 

香港學術評審局

本港及海外非大學院校, 所頒授的學位必須獲得香港學術評局的審核認可, 才獲得官方承認其學位資格, 該局同時會評審那些尚未取得自行評審資格的院校所開辦的學位課程, 以確保所頒授的學位達到國際認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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