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會考

基本資料

  香港中學生通常於完成五年的中學教育後,便參加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會考(簡稱會考),每年於4、5月舉行,成績在8月第二個星期公佈。會考設置46科,大部分日校考生報考7至8科。除中、英兩科及其它規定必須以中文或英文作答的科目外,考生均可選用中文或英文作答。

  中學會考的成績共分6級(A-F),以A級為最高,F級為最低,成績在F級以下者不予評級(以UNCL表示)。從2002年起,中學會考取消了原先的一級二等制,(即A(01)、A(02)、B(03)、B(04)… 等) ,每一級不再分兩等。

  大部分會考科目的C級或以上成績,相當於英國普通教育文憑海外考試的普通程度及格(C級或以上),E級則被視為中學畢業生求職時必須擁有的最低資格。

 

學校考生報名參加中學會考

  香港中學生通常在完成五年的中學教育后,參加香港中學會考。參加中學會考的在校的考生,年齡為16-17歲。

  學校如果擬申請成為與考學校,保送考生參與中學會考,必須先經考試局批准。

  學校考生必須屬已獲批准參加本會考的註冊學校,及成為與考學校的中五正讀生,並在該校的註冊地址上課,方可由學校以學校考生名義保送參加會考。

 

自修生報名參加中學會考

  中學會考亦有部分自修生參加,但必須符合兩個條件:曾應考香港中學會考;年齡足18歲。

  自修生如欲報考實驗科目,必須曾在香港中學會考或其他相等的公開考試中應考該等科目。由2003年考試開始,自修生若曾於本會考前廿四個月內以學校考生身分應考下列八科,可報考該等科目:

設計與科技/設計與科技(另選課程)/電子與電學/時裝及成衣/圖象傳意/資訊科技/金工/科技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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